我去年七月开车和别人的车发生追尾事故,当时对方从我车前减速并向右拐,我刹车不及与对方车相撞,后报11
更新时间:2013-05-27 16:24:29
问题描述:
我去年七月开车和别人的车发生追尾事故,当时对方从我车前减速并向右拐,我刹车不及与对方车相撞,后报110,交警来处理事故判我负全责!前车后保险杠脱落,我车前保险杠有轻微擦伤!事故发生后不久,前车有一位女乘客称上班要迟到了,遂打车先行离开!我则与前车司机随交警去交通队处理事故!事故处理当中,前面离去的女乘客给对前车司机打来电话,称已有身孕,想要去做人伤检查!我原本不同意,后经现场民警劝说,才同意其去验伤!几天以后,该女又称其下身见红,要求再次验伤,我无奈同意!此后事故处理就暂时中断下来!后了解到该女保胎一个月不很理想,遂终止妊娠!因为这段时间对方一直没有提出具体的赔偿要求!我与我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商量是等对方提出要求好结案!一直到2013年3月份,对方代理人打来电话,提出该女的要求,其要求赔偿一:之前因追尾事故而造成的流产并因此产生的误工费用等,二:对方流产以后飞去日本探亲并发生二次怀孕,因其在日本对该女做检查的医生知道她刚刚做过流产就不建议其回国,该女在日本逗留至今,其要求赔偿这段时间的误工费,生育保险费,生育检查费等!知晓对方赔偿要求以后,我与保险公司进行了沟通!保险公司告知我对于对方提出的第二条赔偿要求,保险公司不予赔偿,若对方不同意可以走法律程序!我想请问律师,关于这种情况,法院会怎么判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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