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女友相识5个月左右,因年龄不小了,女方提出结婚,男方出资买房,因男方由于工作的原因,没有亲自去购买
更新时间:2013-05-27 10:22:22
问题描述:
与女友相识5个月左右,因年龄不小了,女方提出结婚,男方出资买房,因男方由于工作的原因,没有亲自去购买,于是把本人的银行卡交给了女方,女方在预售合同上填写了自己的名字,以自己的名义做的按揭,已男方的银行刷卡到房地产,三天后女方提出分手,男方已经向法院起诉,想要回房产,两人没有登记结婚,审理后,女方给我5万元后,说继续交往,我念旧情,就同意了,可没过两天,她又变了,现在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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