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定罪为侵占公司财产罪
更新时间:2013-05-26 10:34:46
问题描述:
您好,这边有个超市收银员在同时买两个种类物品(合计价值168元)的时候,就入单了其中一个便宜套餐,并且收了同事200元后,找零了32元,但只入单50元到系统,后被我发现包厢有酒后,我去电脑里查不到此消费记录,并未保存在系统内,后跟我是忘记打单了,并且说是保存好了的,但又从监控中显示是后期打单的,并且已经有2次以上这种未入单情况了,麻烦问下是否可以定罪为侵占公司财产罪?全程有监控为证及员工为证,并且公司一直强调了此种情况是不允许的!在旁边也还有一位收银知道此情况,未提醒打单,是否也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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