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国有单位破产后。依然居住在单位宿舍房内的职工家属,政府要征用,我们居住该地块,并进行强制拆迁,
更新时间:2013-05-25 00:25:38
问题描述:
我们是国有单位破产后。依然居住在单位宿舍房内的职工家属,政府要征用,我们居住该地块,并进行强制拆迁,我们该怎样保护自己的权益?前提条件:1、我们共有14户人,已经签协议搬家5户,剩余9户。2、14户住房面积不等,室内面积最大的1户116平米(会议室霸占住),最小的5户20平米,其余不足40平米,都没有任何房产手续,仅有以前单位收缴的水电费单据,国投征收组按照实际占房面积补偿,116平米的给最多,20平米的给21平米,40我们是国有单位破产后。依然居住在单位宿舍房内的职工家属,政府要征用,我们居住该地块,并进行强制拆迁,我们该怎样保护自己的权益?有以下前提条件的给28平米,安置房偏远,远离拆迁房。请问这种安置方案是否合理?如何维权?政府规定个人住房不足30平米按照30平米算,为什么我们住的宿舍还要在30平米的基础上乘70%,实际补偿21平米。这种是否合理?都没有任何房产手续,为何14户人家补偿标准不统一,按照实际占房面积补偿?谢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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