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于2009年1月11日结婚,现因家庭矛盾,老公提出离婚。我们首付12万元,贷款28
更新时间:2013-05-22 19:44:04
问题描述:
我们于2009年1月11日 结婚,现因家庭矛盾,老公提出离婚。我们首付 12万 元,贷款28万 元买了一套房子。有一女孩于2010年3月10日 出生。他提出要孩子,要房子。
我提出要孩子,要房子,要孩子抚养费。另外我们恋爱期间,因其不慎在于他回老家时出过交通事故,至今给我留下后遗症,阴天时,腿疼,背疼,右腿不能负重,影响劳动,我提出适当赔偿,孩子三年是我自己带的,抚养费用提出赔偿,工作找人替班,我付工资,要求赔偿。我是淮北局职工,他是皖北局职工。我这个情况想咨询一下,走法律途径,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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