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一个上海的张女士合伙开了一家贸易公司,我如何来追缴我的投资款与分红?我能否通过法律途径申请解散公司?
更新时间:2005-06-23 23:34:01
问题描述:
我与一个上海的张女士合伙开了一家贸易公司,各投资十万元,现我提出退出,张女士也同意。但是张女士以种种理由拒绝归还我当初的投资款与红利。当初合伙时我是用我妹妹的身份证登记,公司法人是张女士。现张女士不经过我同意,私自将公司的钥匙换掉,将一些做帐凭证毁掉。并不经过我同意,给佣金与他人,以此来减少公司的帐务,以便减少我的分红。请问,我的分红是否要算到我正式退出之时?我如何来追缴我的投资款与分红?我能否通过法律途径申请解散公司?张女士以上种种行为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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