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定租赁合同,征收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有差额房产税营业税吗?
更新时间:2013-05-17 19:07:30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是贵州人,现有如下税收问题向你咨询,希望能得到你的帮助,谢: 我从县工商管理局承租一门面 产权属工商局 ,签定租赁合同,租期20年,我在外打工将门面转租,现地税就我的租金差额部分 我出租租金减去从工商局承租的本金 征收房产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使用税,税率达20%以上,税法不是规定这些税应由产权所有人缴吗?这部分税工商局在签定租赁合同时就已经缴了,税法中只有差额增值税,有差额房产税营业税吗?请问律师这种情况是否需缴税,若需要缴,要缴哪些税?税率是多少?无比感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