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保证责任吗
更新时间:2013-05-17 10:32:03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是一名教师。我为朋友担保在农村信用社贷款,签订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借款合同,时间是从2010年6月23日至2012年6月15日,最高贷款余额为五万元,我仅凭身份证签了字。现在我朋友跑掉了,法院把我作为被告起诉。而在起诉状的事实与理由中,是诉我朋友于2011年6月17日至2012年6月10日与信用社借款五万元,至今未还,我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请问,在后来的借款合同上我又没有签字担保,我还有保证责任吗?我该怎样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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