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暴力伤害,对方触犯了哪些法律?应当受到哪些法律制裁?受害方应当得到哪些合理的赔偿?
更新时间:2013-05-17 23:12:49
问题描述:
2013年2月24日,我在朋友的邀请下,到**县**镇吃饭。到了朋友那里,离开饭前还有一段时间,朋友就叫我和他一起出去走走,顺便邀请下别的朋友。我和朋友出去转一圈后,在往回走的路上,路经一家饰品店时,突然冲出来一个人,猛地向我的左手臂连三刀,待我反应过来,一掌把对方推开后,我才意识到我被人刺了几刀!这时我朋友才冲了过来拦住了对方。到时我的左手臂不停的在流血,我的第一反应是理智,应当相信法律,所以我立刻拨打了当地派出所的电话报了警!备注:住了18天的院,现在我已经出院了,手臂基本没有大问题,左手臂留下了4—2厘米不等的3条伤疤。住院期间,对方没有垫付任何费用,所有的费用都是我自己垫付的。可是事情至今还没有的都处理,几次去派出所,都没有直接见到处理这件案子的处理人!所以,心里很郁闷,我应该受到哪些法律的保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所以我特向律师咨询一下,希望能够得到你法律上的帮助和指导!谢谢!本人25岁,**县人,男,是2011年年底退伍的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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