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总价合同是否因为增加工程项目而改变性质?
更新时间:2013-05-16 10:29:42
问题描述:
我以固定总价合同方式中标,后来甲方要增加工程项,我们也就增加的部分上报并审批,并签定了增加工程量合同,目前的问题是前面签的合同工程量减少了一部分,我们要求全部按合同签定结算,而甲方只同意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如果是这样的话就意味着我会亏, 因为前期分析合同和工程量的时候我们是综合考虑,就是说在这个单项上亏一点但在另外的单项上赚一点,如果按照实际工程量结算的话,就意味着本来能赚的部分赚不了,而亏的地方还要亏得更多,急切希望有识之士指点迷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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