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撤消,该如何安排员工?
更新时间:2013-05-14 16:58:30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目前遇到以下的这些问题,请教下你,望您在百忙当中可以抽出点时间帮我解答下,万分感谢。
我是在广东省的,去年11月13号入职清远市**有限公司,公司是在清远市注册,但办公地点已经搬至佛山顺德市几年,各个地区还设有分公司,而我入职后是安排在东莞分公司上班(购买的社保可以证明),(因为我一直在东莞,所以面试时口头谈工作地点必须是东莞市)签定的合同是清远市的劳动合同,合同里约定的地点则是公司任意安排的地点。现在东莞分公司要撤消了,公司让我离职或回佛山总部上班(我现在是高级主管,说让我回公司竞聘客服专员的职位)。站在我的立场,我是不愿意回佛山的,我愿意离职,但希望公司可以根据劳动法给予相应的赔偿。请问:
1、我工作地点在东莞,签订清远市的合同合理吗?
2、现在公司要撤消东莞分公司,要我离职我可以要求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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