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我公司为一企业做消防器材维修,保质期二年。在2012年8月,该企业员工在一次火
更新时间:2013-05-14 08:45:22
问题描述:
你好,2012年3月,我公司为一企业做消防器材维修,保质期二年。在2012年8月,该企业员工在一次火灾中操作灭火器导致手腕冻伤,经鉴定是我方在维修时密封不够造成的。受伤员工经治疗共花费800多元,并且该笔业务的尾款还有7000多没有结清。现在该企业要求我们签署一个事件处理协议,注明是由于我们的产品维修问题,他们附上受伤员工身份证复印件、病例复印件、发票复印件,要求我方在该协议上签字盖章,然后签署后一周内付给我方尾款。
请问,我们若要签署的话,有什么风险吗?万一签署后对方再次追究我们的其他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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