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骏工验收合格证交房的违约金怎么算
更新时间:2013-05-10 20:39:49
问题描述:
购房合同上规定2013年1月31日交房,结果3月15日才通知我们收房。当时由于开发商和建筑方有矛盾,建筑方来闹事,告知我们说这个房没有验收合格证,不能房交,于是我们直到现在都没收,现在这个竣工验收合格证正在政府走流程,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下来。开发商说现在可以收房,因为交房合同上规定的交房手续他们都有,而合同上的交房手续并没有规定必须要有竣工验收合格证才能交房。我现在想了解赔偿的问题。说的违约金只赔偿到3月15号,因为当时就是通知的3月15号交房而且手续是齐全的(只是没有竣工验收报告)。
1、他们这样结算合理吗?
2、如果我现在去收房的违约金是按照他们所说的截止时间还是按我现在收房截止时间来赔偿?
3、或者是直接赔偿到竣工验收报告下来了为止(假如10月份下来,而我6月收了房,那怎么算)?
4、虽然我们没收房但他算物管费还是要从3月15号开始收费,他们这样合理吗?
请律师一一回答我的问题。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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