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我付主要责任,伤者付次要责任。我在路过村道十字路口,的时候我方车辆由东向西方向行驶,伤者
更新时间:2013-05-09 22:35:55
问题描述:
交通事故中,我付主要责任,伤者付次要责任。我在路过村道十字路口,的时候我方车辆由东向西方向行驶,伤者骑电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在十字路口相撞。我方马上把伤者送到医院救治。我方垫付1万元,伤者住院10左右出院。伤者向法院起诉我方,要求我方赔偿:3万6千5百元。我方车辆有交强险,但是分项赔偿。交强险赔付了我还需要赔偿多少,我需要请律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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