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2013-05-07 21:14:06
问题描述:
甲是A汽车修理厂员工。某日,乙驾驶的卡车在某地抛锚,该车登记为丙所有,乙是由丙每月支付2000元钱并约定每年在盈利中取得分红。丙请A汽修厂派人前往修理,并提供轿车一辆作为往返的交通工具并请丁驾驶,丁在送甲去汽修厂地点的途中与戊驾驶的卡车发生交通事故,致甲受重伤。戊所带钱不够,B医院拒绝救治。数小时后,戊的友人将钱送到医院,医院开始抢救甲。但已错过最佳抢救时机。甲重伤不治身亡。后经交警部门认定这起交通事故的责任是丁与戊各占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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