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儿子的名义签商品房认购书,法律上有效吗?定金可退吗?
更新时间:2013-05-07 21:38:40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请求给予指导:我儿子在外地,我以他的名字在本地签了商品房认购书,手印是我的,名字是儿子的,并把儿子的身份证照片交给开发商售楼中介。现在首付款由我已经支付了,儿子知道后不同意这么做 还涉及到将来可能有第二套房的问题 ,我也觉得这套房有许多不合适...在认购书约定的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前,我对开发商说明情况不要了,开发商不愿意退定金,首期款30万元售楼部也故意推脱说要等报到总公司批准以后才行。请问我以认购书不是儿子本人签名画押为理由要求退定退款,在法律上能够得到认可吗?还有,认购书上只有开发商方面是正式签字盖章的,销售代理机构方也没有盖章,签名也是另一售楼人员代签这个售房人员的名字 当时他外出了 ,而认购书上则明确的说“...经三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请问这个认购书是有效的吗?我该怎样处理最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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