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离婚的女人,原有个8岁多的女儿,2013年2月7日女儿因车祸,不幸身亡。我与前夫属闪婚,2003
更新时间:2013-05-07 18:50:02
问题描述:
我是离婚的女人,原有个8岁多的女儿,2013年2月7日女儿因车祸,不幸身亡。我与前夫属闪婚,2003年1月24日结婚,长期忍受着肉体和精神上的伤害。先于2004年10月21日生下第一个女儿,因前夫 “重男轻女” 思想严重,我于2006年7月18日又生下一个女儿,将第二个孩子在出院前送人扶养。后来,婚姻生活矛盾重重,要求我一定要为他生一个儿子,他提出要求离婚,断电、停水,换门锁,想办法逼我离婚,还有借我父亲的钱,离婚时也未还我家人。最终离了婚,离婚后孩子的扶养权虽说判决给了父亲,他从不接管孩子,也未给过生活费,是由我一个人带。后期孩子在外受了不少的苦,于是,痛下决心,于2012年8月31日,才将女儿交于她父亲扶养,为此我也写了一份探望孩子的协议。每次看望孩子故意刁难我,有一次还动手打了我,再也不按照协议上的来了。直到2013年2月7日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他只尽了157天做父亲的责任,孩子的事情未得到处理解决,我没有了女儿,我没有了希望。希望追究到当事人的责任,还有我前夫应有的责任,给我这样一个不幸的女人还一个公道,面对几乎崩溃的我,真心的希望你们能够帮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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