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土地是否可以
更新时间:2013-05-07 13:01:08
问题描述:
1998年某建筑公司为甲村修建校舍,甲村无力清偿建校款,便将集体所有的10亩土地以插户形式给了该建筑公司,抵偿了9万元债务,又由于该建筑公司建校时用了砖厂的砖,不能清偿,建筑公司把这10亩土地让砖厂承包人耕种,砖厂承包人无力耕种,又把该地承包给了甲村村民丙和丁收取承包费以抵顶债务,丙和丁承包了5年,因承包费发生矛盾,砖厂承包人将丙、丁诉至法院,要求收回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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