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甲方,2011年的时候把乡下的鱼塘以10年合同形式租给乙方,合同条款列明如有征地土地赔偿金的全数
更新时间:2013-05-05 13:40:41
问题描述:
我是甲方,2011年的时候把乡下的鱼塘以10年合同形式租给乙方,合同条款列明如有征地土地赔偿金的全数归甲方所有,,去年9月,乙方私自收下原本应该属于甲方的土地赔偿金,曾多次商议都不能和解,现在我甲方想以乙方违反合同条约进行解除合同,并立刻收回所租的鱼塘,,,这样可以吗?该先从那个方面进行法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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