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开具了《火灾事故认定书》。请问经过这么多时间,是否还能做为检验标准?
更新时间:2013-05-02 20:30:02
问题描述:
您好:
我们家开木厂的房子于3/2日凌晨5点从房顶起火,怀疑是房顶的四条380伏动力电线碰撞引起(这四条电线几乎紧贴房檐),房子是几十年前的老房子。
消防部门经过几次现场勘察,说查不到原因,也剪走了起火点附近的动力电线,并开具了《火灾事故认定书》。因我们不服此结论,他们到事发一个多月后,又从起火点较远处剪了四截动力电线,说要去检验。
请问经过这么多时间,且不是事发点的电线,这段电线是否还能做为检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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