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租客共同签了房屋出租合同,是否还要付中介费?之前付的中介费用能否与下次相抵消?
更新时间:2013-05-09 19:45:36
问题描述:
我与租客共同签了房屋出租合同,租期从2013年4月至2014年4月。租客付了一按一租,一个月后即5月1日租客提出解约,并提出要退还按金,合同里注明凡在租期内租客提出退租的屋主有权不退还按金。如果我不退按金是否合情?另我与租客各付了中介费给地产公司,跟租客解约后房屋还需放盘出租,找到新租客后我是否还要付中介费?之前付的中介费用能否与下次相抵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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