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的问题
更新时间:2008-04-07 22:43:16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想向您咨询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的问题。
我结婚9年了,结婚是没有购买住房,婚后5年,我的父母将他们原有住房通过赠与的方式过户到我的名下(其中办理的房本表明了我的丈夫和孩子是共有产人),当时我丈夫的父母出钱两万元,我和丈夫支付一万四千元,总共三万四千元给了我的父母。今年4月我们将这套住房卖出,售价九万元给了我的父母,并达成口头协议,今后我们居住在我父母的另一套住房内(现已在这里居住),房本是我母亲的名字。但是现在(六月份)我的丈夫提出离婚,那么根据法律规定,1、原来房产的售价九万元是否还算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我用不用和他分割这九万呢?2、对于目前所居住的住房我丈夫是否有资格再居住?3、我的丈夫有固定工作和固定收入,我在7年前就一直下岗在家,如果离婚后孩子是否一定归丈夫抚养,我每月需要支付多少抚养费?
恳请给与帮助!!
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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