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结婚证引起的超生子女
更新时间:2013-04-26 13:35:09
问题描述:
我是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红水乡的一个农民,1999年结婚,2000年生第一个小孩,因为不到结婚年龄拿不到结婚证,被罚3000多元,红水乡计生部门收我3000多元后发给我结婚证和生育证以及其他手续。2004年孩子满4周年后申请第2胎,红水乡计生办以我没有指标拒绝申请,在无奈的情况下生育第2个孩子。2002年大女儿得怪病成为聋哑残疾人,2008年生育第3子女。现在红水乡计生办以我不按程序办理手续把第3 子女列为超生子女,要我交第二子女的无证生育费和第3子女的社会无养费才能给孩子们上户籍,这些都是那张假结婚证引起的,结婚证没有编号也没有入档案。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如何才能解决这承重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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