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氧化碳中毒至死亡
更新时间:2013-04-25 12:32:35
问题描述:
您好 !
我公司是一家食品公司,2013年1月16日晚上18.00左右公司员工夫妻二人(均为50多岁,男性工人为更夫兼夜间锅炉工,女性工人为厨房做饭人员二人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日期为2012年4月14日至2013年4月14日)于当晚在公司锅炉房内洗澡并且违反公司住宿规定(公司规定员工必须住宿于指定的楼上员工宿舍),洗澡后夫妻二人仅穿内衣裤住宿于打更人员临时休息室(打更人员不允许夜间睡觉),由于洗澡门窗关闭相对较严通风不畅,导致一氧化碳中毒窒息死亡。
以上情况我公司 我想咨询一下
1.应如何进行赔偿,具体标准是多少
2.此事故是否属于安全生产事故,对我公司罚款额度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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