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公司少发工资
更新时间:2013-04-24 15:28:28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一名外贸业务员,于去年8月份进入一家小公司上班。当时谈好的底薪是2500,话费补贴50,伙食补贴是15元每天。一天上班10小时,一周上班6天。反正一个月要上班满260个小时,少一个小时扣9块多。今年3月9日,我提交了辞职申请,并于4月9日交接了相关工作,后又办理了离职手续。3月份我的上班时间是250.5小时,应发工资是2800多。公司之前有规定,每个月要完成相应数据,否则会扣工资。但又规定了,如果有一个月拿到订单了,就可以有一次不用完成数据的奖励。并没说这次奖励机会一定要当月用完。3月份之前我有拿到订单,把这次不用完成数据的机会留在了3月份用。但前几天公司跟我说,奖励机会只能当月用。说我3月份没完成数据,要扣掉我800多的工资。让我去签工资单。否则不予发工资。我想请教一下各位专家,像我这种情况要怎么做才能维护我的合法利益呢?请教一下各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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