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电引起的火灾承租方承担什么责任
更新时间:2013-04-24 16:12:19
问题描述:
我有一处80平米的平房,于4月20日出租给承租方租住,4月22日晚9点左右长租房给我打电话要跟换房间内一个插排因为插座使用充电器冒烟了,我告诉承租方插排有两个插孔不好使没有电,过了半个小时承租方就告诉我说房子失火了,当我赶到房子的时候火灾已经扑灭,但是起火的位置位于厨房,厨房顶棚里的主线接线叉头的位置失火了。因为太黑所以没看清什么情况。我今天去了一趟房子那里,昨天承租方说使用充电器插座冒烟了,今天承租户又说没有使用任何电器,但是我看了一下插座已经破损并且有明显的短路现象零线火线的绝缘皮已经烧化粘结在一起,是典型的使用功率过大或者外部使用电器不当的原因使插座短路造成线路温度过高导致插座内部烧毁造成主线接头处高温起火。并且这个插座不是起火的位置,起火的位置是主线接头处两根线已经由于高温短路后烧断。我分析是由于承租人过失拆卸或者使用其他电器不当造成短路致使主线接线处短路起火,现场有两处短路一处是插座,另一处是起火的地点厨房主线。我也找过专业的电工查看现场,电工查看了一下起火电线,由于已经烧毁无法判断得出两个结论一是由于线路老化,二是由于承租方使用插座或者拆卸插座安装不当造成短路,如果因为插座短路原因就是使用高功率的电器或者拆卸造成的短路。(但是承租人否认使用过任何电器并且说他回到房屋的时候已经起火,插座是参与救火的人踩碎的。插座不好使是有两个插孔没有电,不会造成短路)因为已经造成了我的财产损失所以我想找司法鉴定部门鉴定事故的原因但是我不知道应该找哪个部门,另一方面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承租方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并且他有推卸的嫌疑前后所说的话不一样,昨天说插座冒烟了,今天又说没有使用任何电器,回来就看见起火了,不承认昨天的说法,跟我说他说错了,而且我今天一直没见过承租方,出面的是另一个人。如果是由于线路老化引起的火灾那么房屋内的插座不会烧毁,也不会被人为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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