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与两个远房亲戚投资38万合伙开了一个茶楼,我个人投资11.6万,但因为是亲戚的缘故
更新时间:2013-04-24 10:11:03
问题描述:
您好!2010年我与两个远房亲戚投资38万合伙开了一个茶楼,我个人投资11.6万,但因为是亲戚的缘故没有任何文本的股份签字确认,期间一直由合作方甲管理现金,合作方乙管理帐务,每月5日网上传财务报表。因经营出现问题,2012年5月及今年1月份,茶楼先后两次进行转让,收
到转让费用共计15万,前期营业收入8万余元,但甲就一直拖着不算帐分钱,甲和乙是亲兄弟,我追问多次无果,现想能过法律途径要回我应得部分,请问程序应该怎样走?胜诉的机率有多大?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