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婆与2011,11月办理结婚。我和我老婆与2011,11月办理结婚双方家长都不太满意,我
更新时间:2013-04-21 21:16:31
问题描述:
我和我老婆与 2011,11月办理结婚。我和我老婆与 2011,11月办理结婚双方家长都不太满意,我们是先怀孕后结婚的。
现在有一儿子已经一岁多了,她回娘家我们分居快一年,现在基本上没有什么话说都是吵架。
打算离婚,我有固定工作和收入,她有一个店(没有工商局注册,这个店属于她家还是她的也不清楚,不太赚钱),我想起诉离婚,是否可以要求女方给与抚养费?如果可以应怎么计算?有什么法律依据?孩子的户口需要到她们哪里开证明,负责我们老家不给上户口,是否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孩子我要,我都可以争取到那些权力?有那些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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