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律师们再帮我一次
更新时间:2009-05-17 08:45:35
问题描述:
各位律师好:
我父亲的事基本解决了,谢谢各位的帮助.但现在又有一事请求帮助.
我表姑的儿子结婚三个月时,有一天突犯精神病,(原来没发现有此病)把他妻子打了,从此他妻子回娘家,一去不归.我表姑借钱把他送进精神病医院,现在已基本好了.(现在距结婚五个月)住院期间,他妻子并未探望过他,现在听说他要回来了,于是先一步回到家,把家里的一少部分东西拿走,估计要离婚.现在家里有一部分东西完全是由男方家买的,还有一部分是女方家陪送的,但结婚前,男方曾送彩礼一万多元,为此还欠了许多债,请问如果离婚,财产如此分?那一万多元可不可以讨要?债务如何承担?男方住院的费用女方要不要负担?犯精神病时打了女方,要不要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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