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兄妹四人,父母早年写有遗嘱,他们现在住的房子由我继承,把老家房产和存款给了其他几个孩子,可是父母
更新时间:2013-04-17 19:34:58
问题描述:
我们兄妹四人,父母早年写有遗嘱,他们现在住的房子由我继承,把老家房产和存款给了其他几个孩子,可是父母年事已高,单独生活已经感觉吃力,二老决定现在卖掉现在住的房子,搬到我家和我们一起生活,父母要将卖房款的存折直接交给我,让我把钱取出再存成我的名字,这样做合适吗。或者由父母自己取出房款,直接把钱给我,哪种做法更好。需要不需要再履行什么赠与手续。二老和我们一起生活,他们的钱和我们的钱很容易搞混,将来说不清楚。更何况老人立有遗嘱,阐明不能自理时,工资存款交由我代为保管和日常支出,其他子女不能争,花不完的积蓄由几个孙子继承。等等。我现在怎么接受房款,以后不会有纠纷,谢谢。补充一点,老人公证特别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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