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平等处理权

更新时间:2013-04-16 11:22:54
问题描述:
他人有理由相信是什么意思。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
6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王琮玮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夫妻对其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共同负担义务,是为共同共有。依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对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处理权。根据婚姻法相应的司法解释,“平等的处理权”应当理解为:1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这种处理行为无需征得另一方的同意,且夫妻任何一方均有权实施。2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一方未取得另一方的同意而擅自作出这类决定的,该行为即有可能构成对另一方财产共有权的侵权行为,作为受害人的共有人可以依侵权行为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寻求相应的救济。3在第二种情形中,他人有合理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此时,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行为对善意第三人构成了表见代理行为,因而处分行为对善意第三人应当有效,作为受害人的夫妻一方不得请求返还原物。作为侵权行为受害人的夫妻一方所受到的损失可以向另一方请求赔偿;但受害人对于表见代理的表象(即使善意第三人有理由相信处分行为出自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表象)的形成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减轻作为加害人的夫妻一方的赔偿责任。需要指出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对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中将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享有的平等权利概括为“平等处理权”,这里的“处理”应是比“处分”含义更广的概念。对某项共有财产予以赠与或转让,这种处分行为固然是一种处理行为,夫或妻一方对共有财产进行使用或改良,同样是一种处理行为。但不管处理行为在实践中具体表现为什么形式,只要夫或妻一方是基于日常生活需要而对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处理,这就是夫或妻一方行使平等处理权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
    2013.04.16 10:30:03
    点赞
  • 徐卫东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187-0156-9937
    咨询我
    你好,指的是有证据证明他人会相信
    2013.04.16 11:22:54
    点赞
  • 李建成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您好!您能说一下详细情况吗?
    2013.04.16 10:05:54
    点赞
  • 邹伙发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有相信的理由
    2013.04.16 10:12:16
    点赞
  • 王琮玮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夫妻对其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共同负担义务,是为共同共有。依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对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处理权。根据婚姻法相应的司法解释,“平等的处理权”应当理解为:1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这种处理行为无需征得另一方的同意,且夫妻任何一方均有权实施。2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一方未取得另一方的同意而擅自作出这类决定的,该行为即有可能构成对另一方财产共有权的侵权行为,作为受害人的共有人可以依侵权行为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寻求相应的救济。3在第二种情形中,他人有合理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此时,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行为对善意第三人构成了表见代理行为,因而处分行为对善意第三人应当有效,作为受害人的夫妻一方不得请求返还原物。作为侵权行为受害人的夫妻一方所受到的损失可以向另一方请求赔偿;但受害人对于表见代理的表象(即使善意第三人有理由相信处分行为出自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表象)的形成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减轻作为加害人的夫妻一方的赔偿责任。需要指出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对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中将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享有的平等权利概括为“平等处理权”,这里的“处理”应是比“处分”含义更广的概念。对某项共有财产予以赠与或转让,这种处分行为固然是一种处理行为,夫或妻一方对共有财产进行使用或改良,同样是一种处理行为。但不管处理行为在实践中具体表现为什么形式,只要夫或妻一方是基于日常生活需要而对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处理,这就是夫或妻一方行使平等处理权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
    2013.04.16 10:27:54
    点赞
  • 王琮玮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夫妻对其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共同负担义务,是为共同共有。依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对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处理权。根据婚姻法相应的司法解释,“平等的处理权”应当理解为:1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这种处理行为无需征得另一方的同意,且夫妻任何一方均有权实施。2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一方未取得另一方的同意而擅自作出这类决定的,该行为即有可能构成对另一方财产共有权的侵权行为,作为受害人的共有人可以依侵权行为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寻求相应的救济。3在第二种情形中,他人有合理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此时,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行为对善意第三人构成了表见代理行为,因而处分行为对善意第三人应当有效,作为受害人的夫妻一方不得请求返还原物。作为侵权行为受害人的夫妻一方所受到的损失可以向另一方请求赔偿;但受害人对于表见代理的表象(即使善意第三人有理由相信处分行为出自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表象)的形成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减轻作为加害人的夫妻一方的赔偿责任。需要指出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对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中将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享有的平等权利概括为“平等处理权”,这里的“处理”应是比“处分”含义更广的概念。对某项共有财产予以赠与或转让,这种处分行为固然是一种处理行为,夫或妻一方对共有财产进行使用或改良,同样是一种处理行为。但不管处理行为在实践中具体表现为什么形式,只要夫或妻一方是基于日常生活需要而对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处理,这就是夫或妻一方行使平等处理权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
    2013.04.16 10:29:32
    点赞
  • 专业本地律师团队 · 7x24小时在线服务
    咨询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查看其他1位律师解答内容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在线解答
  • 描述问题
  • 接入律师
  • 问题解决率99%
立即咨询
当前已有 3456 位用户正在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夫妻之间能签订平等合约吗?
你有权提出离婚。如果不想离,又有家庭暴力的话,建议及时报警
全部1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律师解答动态
14秒前
九转律所律师
近期帮助 26383 人
我家孩子6岁,在小区和其他小朋友一起玩追逐游戏,现场没有监控,请问下需要赔偿吗
5分钟前
沈阳中盾所律师
近期帮助 21696 人
被忽悠消费了五百,还能要回来吗
5分钟前
赖启徇律师
近期帮助 6706 人
危险驾驶可以不关进去吗
7分钟前
宋学斌律师
近期帮助 15455 人
没穿防砸鞋干活趾骨骨折、公司只给我一半工资、药费保险公司给报销丶公司就发一半工资合理吗?
26分钟前
赖启徇律师
近期帮助 6706 人
你好未做满三个月工资扣一星期合理吗
38分钟前
廖天军律师
近期帮助 1845 人
我现在在老家缓刑半个月了前面申请了更换执行地,想申请过去,要多久有消息呢,我可以请律师吗
39分钟前
广东天习律师
近期帮助 83972 人
购买的账号被盗了
39分钟前
廖天军律师
近期帮助 1845 人
帮老板去上货,货物是偷的,工人确不知情,这样的事情会怎么处理?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