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申请PCT的方法,各有什么利弊和风险?
更新时间:2013-04-16 09:35:12
问题描述:
急!两种申请PCT的方法,各有什么利弊和风险?
我之前申请过两个发明专利,现在还在12个月内,想申请PCT。据我所知有两种方法:
1. 两个发明专利写成合案,重新申请国内专利,并要求前两个专利的优先权。同时,用合案文件申请PCT, PCT要求的优先权文件同样是前两个旧专利(尽管此时肯定已经会视为撤回),这样我以后不必再要求PCT进中国。因为我已经有一个国内的新合案专利了,而且是费用减缓的。
2.用合案直接申请PCT,PCT要求的优先权文件同样是前两个旧专利,国家阶段时再要求PCT进中国,这样原来的两个专利视为撤回,然后就有了一个PCT在中国国内的专利。
但我觉得有几个缺点:1,PCT中国国家阶段申请费用可能不减免,2,不能获得“国内专利先授权可有力促进PCT国外授权”的效果。3,如果我经过国际检索后,打算放弃PCT,这时我可什么国内国际专利都没有了。
请问这两种方法哪种更可行?和“PCT进中国”这种方法相比,各有什么利弊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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