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返还彩礼行吗?
更新时间:2013-04-15 09:24:22
问题描述:
和男方在2011年后半年经人介绍认识,认识一个月后商定了结婚日子,在订婚交了母亲3万,我5万彩礼,结婚仪式前买了2.5万家电家具,1万结婚所需品,写了份房屋归两人的证明,2012年5月14日领的结婚证,在婚后他不给生活费花的全是彩礼钱,在2012年8月因为家庭琐事吵架。在结婚期间他家人经常以看门为由撵我回妈家。在2013年3月21日他上诉要彩礼钱能不返还吗?结婚时写的证明有法力保障吗/房子也是宅基地盖的房没房本,离婚我能索要房子的居住使用权和所有权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