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装修公司,甲方拖欠工程余款
更新时间:2013-04-15 11:51:53
问题描述:
1.我方是顺德装修设计公司,2013年与中山市慧聪家电有限公司签定展览搭建工程,总工程是2万元,使用期是(2013年3月14-16日),搭建的时候没有说什么,并且使用了(有拍照为证),过后却又说我方做得不好等等,余款不给了,余款是4000元,虽然不多,但如果欠费的客户越来越多,希望以此作为公司有理必争的案列。
2.我方为甲方中山通富电器有限公司设计72方展位,后来甲方说不用我们的方案,但(2013年3月14-16日)开展期间却发现用了我方方案而未付设计费,我方有拍照存底,并且有效果图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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