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一案
更新时间:2013-04-23 09:20:40
问题描述:
年满14周岁两同学,男性,在校读书,案发前天下午,其中一男同学与另一名女学生是邻居,因女生在电话里与被告在电话里争吵,而邻居男生接了电话,与被告吵了起来,被告说原告,明天送钱来,不然打你去医院,第二天,原告和之前一名男同学,还有邻居女生在上学路上,女生和被告认识,突然女生接了被告电话,原告的另一名男生接了电话与其吵了起来,被告是社会成人,叫他们不要走,随后被告一伙五个人手持木棍来到现场不问是非将两名男生头部猛击,造成其中一名原告头骨骨裂,鉴定轻伤害,犯罪人随之潜逃,现主犯被抓,经法院审理,定为聚众斗殴,不赔付原告医疗费用,被告同伙也没归案受审,原告不服,咨询律师判决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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