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有精神病,能起诉离婚吗
更新时间:2013-04-08 13:35:57
问题描述:
我与女方是经人介绍结婚的,结婚两年后,女方在生孩子未满月的时候,患上了精神病,后得知,她的母亲及姐姐都有过精神病史,(但无法收集到证据),女方自患病以来,她娘家人经常无事生非,并蛮不讲理,经常教唆她给我及我家里人挑事,中间生过好多事端,她娘家人还找人打过我,日子已经无法在继续下去,我与女方已经感情破裂,铁了心不想在与她一起过日子,现在分居已经一年多,孩子现在1岁半,从小至今由我父母抚养,她患病以来,我一直全力找医院给她治疗,现在她的病情基本好了,前段时间已经上班2月。现在我提出离婚,女方不同意,我去法院已经起诉,现在是女方不接诉状,并把病例交到了法院,以有病为由不离婚,请问:1.我能离婚吗?2.一般程序是什么?3.一般需要起诉几次?4.我需要给女方什么费用吗?5.女方以有病为由,拒不离怎么办?请给我详细的解答,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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