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与2000年与前夫(他是小学教师)结婚并育有一女,2005年因感情不和离婚,女儿归他。
更新时间:2013-04-07 15:45:01
问题描述:
你好,请问我与2000年与前夫(他是小学教师)结婚并育有一女,2005年因感情不和离婚,女儿归他。
2008年与另一男人结婚育有一子,他整天不务正业,我们于2012年离婚,儿子归我。
现独自带着儿子,小学教师的前夫找到我,想和我复婚,请问我们这样算超声吗?需要罚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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