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卖一住房,按合同约定买方应先支付一定数量的购房款,买方至今未按约定的金额支付购房款,反而要
更新时间:2013-04-07 18:04:32
问题描述:
我卖一住房,按合同约定买方应先支付一定数量的购房款,买方至今未按约定的金额支付购房款,反而要求我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我以买方违约在先拒绝了其要求,买方诉讼于法院,法院判决我败诉,我上诉至中级法院,请求:⑴判定买方违约。⑵判定买方按合同约定给付违约金10万元,并按合同约定支付房款后办理过房产户手续。中级法院法官说我在一审中未提出反诉,不支持我的上诉请求。
请问老师,中级法院法官这种说法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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