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朋友在酒店上班时,在办理入住手续请客人出事身份以及付住房押金时,客人大发脾气,然后被客人用东西
更新时间:2013-03-26 23:14:32
问题描述:
我有一朋友在酒店上班时,在办理入住手续请客人出事身份以及付住房押金时,客人大发脾气,然后被客人用东西打伤脸部,伤口大约有5平方厘米,事后朋友有去鉴定伤情,鉴定结果为轻伤。事发当日那位客人当场逃跑,摄像机也只是拍到客人的背面。当时向附近公安局报警后,警局为采取任何措施行动,只是让我朋友录了口供和建议去鉴定伤情。但近日那位打伤我朋友的客人让自己的老板出面到酒店联系我朋友,希望协商赔偿事宜,但酒店并未及时通知我朋友,而是我朋友去酒店拿东西时领班随意问了一下我朋友的伤势无意说出来。至今打伤我朋友的那个人并未露面。这样的情况,我们应如何处理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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