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状腺手术不干净属不属于医疗事故
更新时间:2013-03-23 07:33:41
问题描述:
本人在2012年6月自己发现右颈有肿块,9月12日在厦门一家三甲医院做手术。在全麻下行左侧甲状腺全切 右侧甲状腺次全 喉返神经探查 左气管食管沟淋巴结清扫术,术中见: 甲状腺,双侧有结节性肿物,右侧较大,单发,左侧多发结节,较硬。手术后第二天出现讲话一会儿声音就变嘶哑,吞咽易呛,还出现眼睛一阵刺痛仅几秒钟就恢复正常。当时医生也没说什么。第三天开始服用雷替斯一天一片,五天后出院,由于身体的不适于9月25日抽血做甲功检查,结果促甲状腺激素为0.433。10月23日验血促甲状腺激素为0.171. 12月11日验血促甲状腺激素为0.416. 每次给医生看结果都说很好 没事。2013年3月12日做B超及验血促甲状腺激素为3.229.B超显示左侧结节1.0×0.5cm,右侧内见回声斑。现在叫我要嘛去医院 要嘛找其他医生看 请问这种情况医生要不要负责?属不属于医疗事故?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