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房屋登记
更新时间:2013-03-23 21:14:19
问题描述:
我们家土改前共有屋,90年析产被法官不公正判决,直到2012 年8月才改正,现在我持有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判决书上9个共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请求房屋管理部门按法院判决登记,房屋管理部门要求9个共有人共同到场才登记,[我最小已66岁,最大是姐姐85岁住安徽合肥市身体也不好,一个住辽宁,四个江苏,浙江老家三个],建设部(2008)168令房屋登记办法,规定是按法院判决和裁定可以登记,为什么房屋管理部门非要人来或到公证处办公证委托手续,按法院判决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居民身份证为何不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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