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以补充协议与合同条款不一致为由拒绝交房,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3-03-21 17:07:33
问题描述:
本人1个月前与上家通过中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屋成交价是72万元,卖方在买方付清房款后5日内交房,合同条款最后有一条,说双方可以对未尽事宜另行签署补充协议,但不得约定与合同条款相抵触的内容。因为当时是为了少交点税,在中介的建议下故意把房价做低了,所以双方又另外签了一份购房补充协议,约定实际成交价为92万元,其中与合同中约定房价的差额20万元由买方在3月1日前自行支付18万元给卖方,剩余2万元在房屋交付后3日内支付。而且约定买房在支付18万元后卖方应将房屋交付给买方。补充条款最后注明:如合同条款与补充协议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我于2月25日按补充协议约定支付了18万元给房东,房东也写了收据,但是拒绝现在交房,理由是合同里的72万元还没有着落,而且补充协议里约定的交房时间和合同里的冲突,合同里已经说明不得约定与合同条款相抵触的内容,所以补充协议里的约定无效。
这个补充协议是中介写的,当时主要目的是重新约定房价,房东也是等那18万元用来解押才答应提前交房的,中介可以证明。违约责任是违约方向守约方每日支付房价的万分之五,计算至履约日止,但是这个房价是按那个计算也没有说明。
那72万中自己付的部分已经我准备好了,贷款部分还在办理中。现在房东还是赖着不肯交房,中介调解过很多次也没用,我可以要求房东立刻交房并承担违约责任吗?
房东说的理由成立吗?合同条款已经说明不得再约定和条款相抵触的内容,那补充协议里约定的价格是不是我也可以不承认了?
法律上怎么理解合同最后那句\\\"不得约定与合同条款向抵触的内容\\\",而补充协议又说不一致的情况下以补充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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