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荒地停止耕种通知,开荒地和村上都签了合同,政府有权强制开发吗
更新时间:2013-03-20 13:25:43
问题描述:
开荒地停止耕种通知,按照吉林省西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开发,大安项目区建设指挥部文件要求,我镇已有部分土地列入国有土地整理范围,为施工顺利通知如下,划入整理地块的非承包地,从13年起不能再经营更重,做到书面通知有户主签字,这是镇政府发出的没有任何公章。村民没签字,开荒地和村上都签了合同,村民一部分不同意开发,政府有权强制开发吗,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