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会怎么样?
更新时间:2013-03-18 09:59:19
问题描述:
我进新北区的一家公司时是一名操作工,合同中就是,但没有明确岗位,进公司不到10个月后开始担任车间的安全员及6S专员一职,(常白班8小时双休)工作完成的也很出色,做了不到二年,现在因为公司岗位调整,取消了目前的岗位,要我再回到原来的岗位去做操作工(有夜班),我没有去,公司也找我谈了几次话,只要是操作工的岗位,我随便选,我现在适应不了工作的环境。帮没有到相关的班组报到。还是按原来的方式上班,公司按旷工的方式处理,并处罚200元。我还是没有去,三天后,公司开出劝退,辞退通知书,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及岗位调整,根据劳动法第39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且不进行经济赔偿。让我在三日内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将视为自动离职。并解除劳动关系。我当时问我是不是从今天开始就不用上班了,人力资源部经理说,是。给我的员工辞退通行单上只有人力资源部的公章,其他的任何东西都没有。当天晚上又通知我,让我去协商此事,说要么多付我几天的工资让我自己审请离职,要么,只给我最低的基本工资让我天天上班,并说当天的通知单只是她的个人行为,和公司没有关系,她收回那个通知,但是通知我没有给她,她口头通知我明天继续上班,我没有去。我现在已经拿到劳动仲裁申请书。我不知道请求事项和事实与理由应该怎么写。请各位专业人士给点指导意见,也请评论这件事情我胜诉我概率有多少?让我三天后去办理离职手续,我要去办吗?请指点,不胜感激!谢谢!(协商的整个过程我都有手机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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