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兄妹房产过户问题
更新时间:2013-03-17 07:56:25
问题描述:
我在2003年用我哥的名字在他的单位买了一套房改房,是由我姐进行操作办理的,我哥与前妻是98年结的婚,由于婚后双方下岗,前妻就经常吵闹要离婚,受到刺激在2000年我哥患上了精神病,前后住院了三次,女方一分钱也没掏。出院后就把我哥直接送到了母亲家。并于2001年填写了离婚协议书,并且双方单位以及婚介所都盖了章子,当时我们给她要3000元钱作为补偿,她不给,所以就没去拿离婚证,在2011年时她又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我母亲前往代理办理了离婚手续,是法院判决的,补偿了我哥4000元钱,2003年我哥单位分房子,交款就是一天的时间,过期作废我哥一个病人是一分也拿不出来,所以我就买了下来,在离婚时也没提及房产的事,而且他们住的房子也是在2000年进行的房改,因是他前期单位的房子所以我们也没进行主张,现在因我女儿结婚,准备送她做婚房,前去过户才知道前妻必须到场,因此想咨询一下律师,我应怎样做?我还有一个担心,怕他的前妻敲诈我,急盼律师出招,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