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派出所了解到可以通过法院以不当得利为名进行刑事自诉。结果雁塔区立案大厅以对方当事人在湖南长沙为由,我想向您询问
更新时间:2013-03-19 11:02:11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一名普通的打工者,前两天通过ATM机给朋友转账,不小心将卡号按错,碰巧对方名字和朋友完全一样。结果白白损失5000元。通过派出所了解到可以通过法院以不当得利为名进行刑事自诉。结果雁塔区立案大厅以对方当事人在湖南长沙为由,拒绝立案,说要我去湖南立案。一方面因为工作原因,不好请假,另一方面,路途遥远,也不知道结果如何,在此我想向您询问,能否通过其他渠道在西安立案,谢谢!顺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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