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分配问题
更新时间:2013-03-10 00:17:40
问题描述:
各位律师大家好!我是四川凉山州的想与您们咨询一下关于房屋产权分配等相关问题。情况是这样的,此房屋原始产权人是我父亲,自幼母亲常年患有精神分裂症,但又在我年幼时父亲因病去世后也没有留下任何遗嘱什么的,母亲一直当初由外婆一直照顾。之后也多年一直没有变更过产权资料及相关手续。我04年外出务工至今。在务工期间由于县城旧城改造须重建,由于当时家境贫困由政府资助重建。建好后由于当时我不在家,当新办房产证时我姨及舅她们就把产权办理在我外婆名下了,这些我都一概不知情家人也没有一个电话什么的通知我。之后事隔几年后我外婆去世了,也没有什么遗言或遗嘱留下之后其我姨舅她们就有继承权了。如今我成家了也有能力赡养母亲了,但我想要回这房屋的产权可以吗?要得回来吗?有几个问题如下:一、此房屋原始产权人是我父亲。二、如今此房屋产权人是我外婆。三、我母亲有一小部分继承权。四、我现在与房屋无半点关系。五、姨舅不愿放弃继承权。六、当地房管局及国土局无半点原始我父亲档案资料存档记录及信息。注:目前房管局只有一份当时开发商出具的我母亲姓名旧房拆迁总汇及我外婆身份证复印件。
请问我这种情况我该如何解决呢?目前经家人私下协商该产权她们要求对半平分才能处理,我不同意。犹豫我考虑外婆去世之后姨舅她们也照顾我妈辛苦那么多年但最终我想最低要求也想与她们要占有3.5/6.5或4/6分的行使权,经我们再次协商她们还是不同意。我是想她们所占有的那部分产权,如以后房屋出售就与她们分那部分的金额作为她们照顾我母亲那么多年的辛苦费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我也好跟我母亲尽早回深圳可她们还是不同意。这种情况下我该如何处理是好!非常感谢各位律师给点宝贵意见或建议。谢谢!这件事如果打官司的话有无胜算!如打官司就无亲情可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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