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集体土地使用证但没过户集体土地上的小产权房后来有过户
更新时间:2013-03-09 22:23:05
问题描述:
父母1997年找关系花了五万块钱从破产兼并的农村供销社那边买了一块1300平方的海边填起来的空地,后来建了育苗场。当时签了转让合同,使用权永久归我父亲所有,以及一本房产证,就百来平方米。因为没有什么法律意思一直没有去办理使用权过户,现在老家在建设周围都在拆迁,以后十年内很大可能搬迁。最近去镇政府申请育苗场的营业执照场地证明需要副镇长盖章,副镇长以使用权没有过户为理由拒绝盖章,说是无法证明该地不是违规建筑,还说法律意思上讲这块地没有登记是育苗场,意思就是我家97年建的场子是违规建筑吗?请村书记进去盖章也拒绝。
我的疑问有两个 镇长有理由拒绝盖章吗
还有以后拆迁赔偿我们的集体使用证没有过户对赔偿有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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