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本人由于眼睛红肿且分泌物多,到正规的人民医院看病,2月9日10时30分,医生诊断:结膜炎。给我开了“肿节风分散片,泛昔洛韦胶囊,普拉洛芬滴眼液,更昔洛韦眼用凝胶及四环素眼膏”,其中说明书上说明“肿节风分散片,泛昔洛韦胶囊”这两种药有过敏的不良反应,医生问过我有无过敏史,我说对对虾蟹过敏,而且比较严重。也没有做什么皮试之类的,就直接给我开,我按照医生开的药服用了,于2月10日早上8时脸上出现少量红斑红点,眼睛分泌物越来越多,下午17点出现全身红斑红点,有加重趋势,眼睛也是启闭受限,分泌物越来越多,紧接着120车送至该医院(20时16分)眼科,就是那个当时给我治眼病的医生不接收,说是耳鼻咽喉科的,让我到耳鼻咽喉科看。耳鼻咽喉科入院诊断是:1、过敏性药物性皮炎。2、口腔、咽喉溃疡。3、急性结膜炎(双)。入院时病情摘要:我,因口咽部疼痛1天,于2月10步行入院,体征T38.7度,P8296次/分,R20次/分,BP11005/7066mmHg,患者神清,精神欠隹,对答切题,查体合作。心肺腹四诊未见明显异常。专科检查:口唇溃烂,渗出。咽部粘膜急性充血,双侧扁桃体红肿,充血可见脓点。全身四肢皮肤红斑,部分溃烂,渗出。双眼结膜囊有大量脓性分泌物。
在该医院住院2天,花了近5000元,见病情无好转(可医院出院时医院出院情况写的是:病情好转,自动出院),就转院到大医院就诊。到大医院就诊了近一个月的时间,花了3万多元,现病情已经基本好转,大医院医生说可以出院,回家调养。
现在我想整理相关材料去找那个开处方药的医生和医院讨个说法,请问我这种情况是不是医疗事故,如果不是,那是属于什么事故?可以上诉吗,能胜诉吗?要准备哪些材料?怎么样与医院交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