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旷工罚款
更新时间:2013-03-07 23:05:26
问题描述:
您好:我二月份因带孩子出游,向单位请假,自2.22--3.5日. 但因单位没有写假条的先例.我只是口头上跟俩个老板请假.我告诉他我五号回来,他听成了请五天假了.另一个老板虽然知道我去回的日期,但他说他没有权利批这么多天. 这样,我六号回来上班时,老板说我没有请假,以旷工算.他说他没有说同意两个字我就走了. 当时的情况是.我说了五号回来后,他说请假是要扣钱的.我说好的.临下班时,我告之他,我第二天五点多就走了.他当时听到了,并哦了一声. 但这一切,他都不认定他是同意的意思.并说另一个老板知道我五号回来也没有用,因为管事的是他.他只听说是请五天,不知道是五号回来. 为此.扯了两天的皮. 他仍然按旷工算. 他扣除我旷工费2000元. 事假3400/22*7天的钱. 我月薪是1400(标准工资) 1400(岗位工资) 600(主管) 社保212 二月份的钱,这样扣完后.只剩下60块. 请问他们这样做合理吗? 我的请假算为请假吗?旷工的费用扣得合理吗?
另咨询,我于去年10月开始在这家工作。工作一个月后。老板说要签合同,但一直未签。直到现在。我今天已在此单位辞职。
我可以申请什么权益?
在工作期间,老板多次强调我的工作能力很强。并给予了年终奖。此次辞职是因为他旷工罚款,我觉得没有道理,又钱数偏多。一时生气,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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